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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 錄 第二篇 新聞出版業


 
•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
【成立日期】 中華民國92年10月11日
【主任委員】 邱 素 玫
【副主任委員】黃 葳 威
【執行秘書暨發言人】 林 育 卉
【地  址】 (100)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之1號13樓
【電  話】 (02)2392-3181
【傳  真】 (02)2392-3174
【網  址】 www.socialforce.org
 

宗 旨

  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,係由近三十個包括兒童、婦女、環保、醫療、社工、廣告主、媒體觀察等民間公益團體自發性結合而組成,以關注國內電視節目及媒體現象為職志,並定期提出觀察結果及建議,目的在協助台灣的媒體環境能夠朝優質健全的方向發展。


組 織

  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在大會閉會期間,由執行委員會代行職權。執行委員會設執行委員六人,並由執行委員間相互推派一人擔任主任委員、一人擔任副主任委員,並設秘書處綜理各項行政事務及連繫事宜。


九十二年重要活動

•十月:公布首波觀察結果,點名台視公司「綜藝旗艦」節目為不良綜藝節目,並籲請所有閱聽人一起予以抵制。經公布後,該節目在短時間內即改善其偏鋒爭議路線並改版。

•十一月:公布東風電視台「陶子娛樂秀」為不良綜藝節目,指出該節目之內容及談話尺度超越「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」標準。隨後,東風電視台將該節目予以停播處理。

•十二月:

1. 公布華視公司「綜藝康康 COME 」節目內容誤導兒童及青少年價值觀並充斥暴力,為不良綜藝節目。經公布後,該節目即進行檢討改進。

2. 公布《蘋果日報》部分版面刊載色情內容及照片,並涉及情色仲介,明顯違反一般性報紙應符合大眾觀看原則,要求該報於限期內改善。


本聯盟執行委員名單

■ 主任委員:邱素玫(台灣廿一世紀婦女協會理事)
■ 副主任委員:黃葳威(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常務理事)
■ 執行委員:王彩雲(台灣廣告主協會秘書長)、林育卉(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執行長)       邱素玫(台灣廿一世紀婦女協會理事)、路犁(與媒體對抗網站負責人)、
       黃葳威(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常務理事)、
       盧世祥(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)
■ 執行秘書暨發言人:林育卉(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執行長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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